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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审批依据 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)第6条、第7条、第8条
二、审批范围 日照市行政区域内
三、申报材料(按顺序用A4纸型一式四份装订)
1、所在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交输资格证的书面申请
2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健康证明
4、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(或证明)
5、施放气球技术培训合格证(或证明)
6、山东省施放气球资格证申请表 7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
四、审批程序
1、施施放气球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向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,并提交有关材料。
2、所在地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后,填写《山东省施放气球资格证申请表》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送市气象主管机构。
3、市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审,合格的转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发证。
五、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审核转报
六、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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