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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气象局各单位主要工作任务(职责)
(一)办公室
1、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督查落实及局内外综合协调等工作。 2、文电处理、保密、档案、印章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。 3、承办会务、宣传、信访、接待、综合调研和信息交流等工作。 4、负责督促、催办各项任务、规章制度的落实。 5、收集、整理、保管本市气象记录档案以及其它档案。 6、承办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。 7、承担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。 8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二)人事教育科
1、承办局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、考核、任免及职工的年度考核等具体工作。 2、负责劳资和干部职工的养老及医疗保险工作。 3、承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的具体工作。 4、承办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 5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作 6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三)政策法规科
1、承担行政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。 2、承担落实纪检、监察部门工作。 3、承担来信来访,受理有关案件和监察对象的申诉。 4、负责本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。 5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。 6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业务科技科
1、做好气象业务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。 2、制订、修改、完善业务工作中规章制度并做好督察工作。 3、做好气象探测装备的技术保障工作和气象无线电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科研管理工作,对科研课题进行全程管理。 5、制定业务学习计划,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并进行考核。 6、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,作业前要在作业区内做好宣传工作,要及时取得空管部门批准,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意;作业中要确保安全,作业后及时上报作业表,及时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作业效果宣传。 7、做好农业气象工作,进行土壤水分观测;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主要农作物产量预报;收集、调查异常气候和极端气候事件对本地社会经济的影响,编写气候影响评价报告,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服务。 8、做好兴农网信息采集、编辑、上传工作。 9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计划财务科
1、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办事,其中严把收支关,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,杜绝一切违犯财经纪律和违法现象存在。 2、做好会计工作,编报年度经费预、决算、本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;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库的编制、修订工作。 3、负责本单位现金收支工作和现金、票据的保管工作。并加强对县局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。 4、提供会计信息,对资金活动进行监督。 5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 6、承担审计工作 7、做好基建管理工作。 8、做好车辆和水电服务管理工作 9、做好局工作区和生活区的卫生、安全保卫工作。 10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六)气象台
1、预报组 (1)制作发布公众公益天气预报。 (2)制作紫外线预报,空气质量预报、森林火险等级预报。 (3)积极为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气象决策服务,特别做到重要天气过程发公报,灾害性异常天气气候发呈阅件,特殊天气直接为领导电话汇报;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服务工作。 (4)对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、关键性天气、转折性天气预报及服务工作,进行技术总结和交流,并要逐次写出总结报告,找出灾害性天气出现的原因,总结预报准确与否的经验教训,留档并报局领导。 (5)做好天气预报方法开发和研究工作。要认真坚持精议会商制度,提高预报质量,比上年切实做好重大、关键性、转折性天气预报等服务工作。 (6)做好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。 (7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2、测报组 (1)按地面气象测报规范做好气象观测工作。 (2)按规定及时、准确传输气象观测信息。 (3)按规定完成观测资料的输录、预审、整编等工作。 (4)承担气象观测设备的保管、维护,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。 (5)积极学习现代气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,提高应付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七)专业气象台
1、声像中心 (1)树立气象形象,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关系,拓宽影视工作领域,理顺好工作关系。 (2)负责电视天气预报随播广告的承揽工作。 (3)承担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与传递工作,并确保画面清晰和传递及时,达到客户和电视台的满意。 (4)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(5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2、科技中心 (1)协调和处理各方面关系,主动、自觉的做好气象科技服务工作。 (2)维护121电话语音自动答询系统,及时更新预报信息,确保正常运转。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,加大宣传力度,。 (3)做好手机短信息、预报录入、传递工作,积极发展手机短信用户。 (4)及时向专业气象服务用户提供服务,满足用户需求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。 (5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3、庆典中心 (1)积极开拓庆典服务市场,坚持优质服务,不断增加收入。 (2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飞行管制条例》《山东省施放气球管理条例》加强管理,提高效益。 (3)切实加强安全工作,严格遵守施放气球操作规程,确保安全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 (4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八)防雷中心
1、防雷检测部 (1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和《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》负责对辖区的防雷电安全设施的检测、检测雷电事故调查工作; (2)提高防雷检测质量,满足用户要求,杜绝用户投诉案件,强化安全意识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 (3)认真做好本局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防雷检测,每年于汛期前检测完毕,并做到需整改的要整改,确保不发生雷击事故。 (5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2、防雷验收部 (1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认真做好防雷工程的验收和审核图纸工作,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,强化气象服务观念,严格技术要求,确保用户满意。 (3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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